大学秩序维护、自律!
今天我们来聊一聊自律与他律,我们自然会想到内因与外因的关系。内因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,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。对于大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而言,自律直接作用于人的内心,是人对社会道德规范,各种法律法规的自觉认知,并已形成自身内在的价值观念,是内因。他律只是规定制约着你的外在行为,是外因,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其作用。自律是他律的载体,没有了自律,他律就没有了对象,就无法推动原有的意义。就如警察和小偷,有了警察,小偷还是存在呀!而小偷这个主体,不去通过自律去实现,还是无计可施,他律显然没有了意义。“莲出淤泥而不染”完全是由于自身的约束力使其不改变高贵的情操。反之,如果完全依赖于他律,当他律这个外界环境一旦消失,自己将失去约束,就会为所欲为,无恶不作,可见起决定作用的始终应该是自律!马克思说过:“道德形成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。”文明行为的养成是一个以自律为主、他律为辅的形成过程。由于自律与他律都有各自的缺陷。所以,我们不能片面的刻意去扩大自律或他律的作用。只有充分发挥自律这一内因的主导作用,才更有利于包括他律在内的外因发挥辅助作用。所以,大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主要靠自律。
从历史上来看。中华民族是一个优秀的民族,上下五千年,让我们拥有的不仅是灿烂的文明史,还有厚重的道德传统。从古至今,多少圣人贤士把自律甚至是“慎独”作为道德修养乃至是人生的标准和追求。孔子云:“躬自厚而薄责于人,则远怨矣。”文天祥被敌人抓获,视死如归,没有人给他以外界压力,而凭借的正是他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,就是这种自律精神,才留下了“自古人生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”的千古佳句。可见自律在我国的道德体系中占了很重要的一个位置。因而,对于当代中国大学生来说,文明行为这一基本要求而言更需靠自律来养成。
从现实来看,就整个社会阶层来看,大学生应该说是时代文明的精英。他们具有极强的可塑性,同时也具有可变性。十几年的校园文化熏陶和修养铸就了大学生具有一定的自律能力。虽然在菁菁校园里,我们看到了一些不文明的现象,有些甚至是屡见不鲜,令人痛心。但是,我们应该看到大学生的主流是好的,是可以靠自律来养成文明行为的。
对于文明行为的养成来说,应该分为两个过程。首先应该是文明观念的培养和形成。这是一个基础,是我们对道德文明的价值体系的一个认知的过程,这个过程中,一般来说是他律起了主要的作用。但是更重要的是下一步,就是将文明观念内化的过程,将文明融入我们的行为中来。这当然需要我们的自律来起主导作用。这是因为:
1)在前文已经阐述过他律只有结合了自律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。举个简单的例子,如果每个人都有很高的自律能力,那国家的各种机器将不需存在,人人都将和平相处。
2)自律作用的随时性,他律作用的滞后性。任何他律只是规定了人们行为的限度,它制约着你监督着你,使你不做出不文明的行为,但如果人缺乏自律能力,他律只能是一纸空文。自律时时刻刻提醒着你要把握自己,往好的对的方向前进,而他律往往在某些事件发生以后的处理中才能显示其威慑力,那只能是亡羊补牢,后悔已晚。
3)他律作用的不确定性。我们说文明行为的养成他并不是一时的,不仅是观念的形成,也不仅仅是外界因素内化的过程,更是一个实践的过程。他律只是在那一时刻告诉你该做什么,而他人的监督必然有一定的局限性,不可能随时随地地跟着你,更多的是你一个人的时候无法决定该做什么。比如在大街上捡到钱包,是应该放进自己兜里还是交给警察?在商店被多找零钱,是假装不知道还是退回去?所以自律更具可靠性!
今天,我们来说大学生的文明行为主要靠什么养成,不是站在辩论场的角度去考虑,而是从我们切身考虑,从现实生活出发,来寻找一个答案。其实所谓的自律可以说是他律的一种折射,可以说好的自律是建立在好的他律的基础上的;而他律一般来说是客观存在。对于大学生来说,我们是可以也应该依靠自律来养成自身的文明行为,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文明氛围,让更多人来自律,最后养成大学生这一整体的文明行为。就拿我们学校近期提出的关于“以德修身”的要求。首先是学生党员应该自律作为榜样,然后所有在校大学生共同提高自身素质,最后在全校范围内形成“以德修身”的氛围。
综上所述,大学生这一特定主体上、从文明行为养成这一中心内容上、从历史、从现实上都有力地宣示着“大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主要靠自律”!